根據《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》(教學〔2012〕1號)和《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》要求,結合機械科學研究總院具體情況,特制訂本辦法。
一、復試組織管理
復試小組由總院主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、人力資源部有關人員和研究生導師組成,復試小組負責對復試工作的統籌管理,組織開展復試工作。
二、復試工作具體事項
1、復試分數基本要求:同國家線。學科門類:工學。總分:290,
英語一:38,政治:38,數學一:57,業務課:57。
2、復試程序:考生自我介紹(限5分鐘);英語口語考試;英語聽力;復試小組提問、評議、打分。
復試時間:4月6日-9日
復試地點:機械科學研究總院辦公樓。
3、復試比例:差額復試。
4、復試考核方式:英語口語、聽力、綜合面試。
5、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:通過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方面進行審核(在發放錄取通知書前完成)。
6、復試考生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:成績評定因素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;考生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、利用所學理論發現、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、對本學科發展動態了解;外語聽說能力;創新精神和能力;本學科以外的學習、科研、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;舉止、表達和禮儀等。
計算方法:復試成績中,政治思想表現、個人品德、敬業精神、遵紀守法情況和學習態度占20%,專業基礎知識及本學科學習情況、計算機水平、知識面占20%,外語聽說能力占20%,業務素質、科研潛能、分析、解決問題能力、表達能力占40%。由復試小組投票得出分數。
7、初試、復試成績權重:初試成績占50%;復試成績占50%。
8、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體檢。體檢不合格者,概不錄取;體檢合格者,按總分排名確定擬錄取學生名單,復試結果在一周內通知考生,復試后一周內在總院門戶網站(http://m.kokang.cc)上公布。
9、定向培養及工作協議簽訂意向。
10、復試咨詢接待電話:010-88301830;
監督投訴電話:010-88301823;
北京市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2012年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:010-8283721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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